本人南京高淳区。彭红平女,1985年4月13日生,红安县张果老村彭家咀,我们与2016年她找工作所认识,经过一段时间的了解后确定恋爱,得知我单身急于找对象,彭红平事先隐瞒贵州有老公(未有领结婚证)有两个子女的问题。在8月得知真相几经周折后,在2017年3月确定在2017年10月中旬结婚红安定房。4月份要求我一次性付款10万跟我踏踏实实回来生活打拼,在我讨价还价我分两次共计打款8万,在南京生活开支、衣服、生活用品都是我为了生活在承担,可好梦不长,在8月份跟我提出分手,骗取家人骗取我说在武汉打工,其实是9月5日她再次返回贵州9月9日被我逼回南京,9月14日再回红安,在这里我也不想多说,不知道这属于是合谋诈骗还是以结婚为目的在谋利?详细过程我已经在法院立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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